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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供港食用动物及动物产品药物残留控制的公告现行有效

基本信息

文号
质检总局公告2001年第44号
法规名称
关于对供港食用动物及动物产品药物残留控制的公告
国家/地区
中国
颁发部门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
发布日期
2001-12-20
实施日期
2001-12-20
废止日期
状态
距离实施日期还有111
生效日期
生效日期生效日期生效日期生效日期
部分实施日期
部分实施日期部分实施日期部分实施日期
部分失效日期
部分失效日期部分失效日期部分失效日期
法规文本
下载(中文)
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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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订单
修订单修订单修订单修订单修订单修订单
文号 质检总局公告2001年第44号 法规名称 关于对供港食用动物及动物产品药物残留控制的公告
国家/地区 中国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
发布日期 2001-12-20 实施日期 2001-12-20
废止日期 状态 现行有效
法规文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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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链接 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article/bh/200301/20030100064991.html